為加強化學藥品上市后的變更管理,促進ICH Q12在中國的實施,我中心組織起草了《化學藥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。
我們誠摯地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并及時反饋給我們,以便后續(xù)完善。征求意見時限為自發(fā)布之日起1個月。
請將您的反饋意見發(fā)到以下聯(lián)系人的郵箱。
聯(lián)系人:王淑華;陳蒙蒙
郵箱:wangshuhua@cde.org.cn;chenmm@cde.org.cn
感謝您的參與和大力支持。
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5年6月9日
相關附件
序號 | 附件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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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《化學藥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.pdf |
2 | 《化學藥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法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起草說明.pdf |
3 | 《化學藥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反饋表.docx |